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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需要花不少錢申請簽證 但現在已經簡化 只要申請ESTA 花十四塊美金即可申請
網路申請流程很簡單 但有關一些英文的問題部分 翻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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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不清楚的 「下列是否有任何一項適用於您?」問題提供了說明:
欄位 |
描述 |
A) 您是否患有傳染病;身體或精神疾病;或您是否為吸毒者? |
傳染病 根據美國法律,具有公共健康意義的傳染病包括:
身體或精神障礙 針對身體或精神障礙,若您有下列情形,請對此問題回答「是」: (a) 您目前患有身體或精神障礙,且有與可能或已經威脅您或他人財產、安全、健康的障礙相關的行為歷史;或 (b) 您曾患有身體或精神障礙,且曾經有過與威脅到您或他人財產、安全、健康的障礙相關的行為歷史,且該行為有可能復發或導致其他有害行為。 若您有下列情形,請回答「否」: (a) 您目前未患有身體或精神障礙;或 (b) 您患有或曾經患有身體或精神障礙,但沒有可能或已經威脅您或他人財產、安全、健康的相關行為;或 (c) 您目前患有身體或精神障礙且有相關行為,但該行為不曾威脅、目前未威脅或將來不會威脅您或他人財產、安全、健康;或 (d) 您曾經患有身體或精神障礙且有相關行為,該行為曾威脅您或他人財產、安全、健康但不可能復發。 吸毒者 根據美國法律,任何人若被判定為吸毒者則不可入境。 若需更多資訊,請參閱移民暨國籍法第212(a)(1)(A)節、美國法典第8篇第1182(a)(1)(A)節以及聯邦法規的相應規定。 |
B) 您是否曾因涉及道德淪喪的犯罪行為或與管制物質相關的違法行為而被捕或定罪;或是否曾因兩種或多種犯罪行為而被捕或定罪且判處的合併刑期為五年或以上;或是否曾為管制物品的販賣者;或是否將尋求入境以從事犯罪或不道德之活動? |
犯罪涉及道德淪喪 - 該等違法行為通常涉及本質上卑鄙、邪惡或墮落的行為以及違背公認道德準則及應向他人及社會履行的責任之行為。 有一些因子,如違法者的年齡及違法日期,可能會影響違法行為是否被移民暨國籍法視為涉及道德淪喪的罪行。 若需更多資訊,請參閱移民暨國籍法第212(a)(2)節、美國法典第8篇第1182(a)(2)節、移民暨國籍法第101(a)(43)節、美國法典第8篇第1101(a)(43)節以及聯邦法規的相應規定。 |
C) 您是否將尋求在美國工作;或您是否曾經被驅逐出境;或以前曾被逐出美國,或曾透過詐欺或不實陳述獲取或試圖獲取簽證或進入美國? |
根據免簽證計畫進入美國的人士是作為非移民外國訪問者入境的,不得在美國尋求工作。 雖然免簽證計畫的旅客不得在美國尋求工作,但對於符合資格者而言,有許多應聘非移民和移民簽證類別可供申請。 若需更多資訊,請參閱移民暨國籍法第212(a)(5)節、美國法典第8篇第1182(a)(5)節。 若需應聘非移民和移民簽證的更多資訊,請瀏覽www.travel.state.gov。 |
D) 您是否曾經拘留、扣留兒童或拒絕將兒童的監護權移交給享有該名兒童監護權的美國公民? |
任何外國人在美國法庭法令要求將兒童的監護權移交給美國公民後,在美國境外拘留、扣留該名兒童或拒絕將兒童的監護權移交給依據該法令享有該名兒童監護權的美國公民時,在將兒童交還給依據該法令享有該名兒童監護權的美國公民之前,不可入境。 若需更多資訊,請參閱移民暨國籍法第212(a)(10)(C)節、美國法典第8篇第1182(a)(10)(C)節。 |
E) 您是否曾經聲稱享有刑事豁免權? |
針對刑事豁免權,若下列所有情形均適用,請對此問題回答「是」: (a) 您在任何時候在美國犯下了嚴重的刑事罪行(按照美國法典第8篇第1101(h)節之定義),包括重罪在內,並且已針對此罪行行使了刑事豁免權;和 (b) 作為 (a) 所述的犯罪及行使刑事豁免權的結果,您已離開美國;和 (c) 您隨後未充分服從對此罪行擁有管轄權的美國法庭的管轄。 若需更多資訊,請參閱移民暨國籍法第212(a)(2)(E)節及第101(h)節、美國法典第8篇第1182(a)(2)(E)節及第1101(h)節。 |